宜都市妇幼保健院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根据《宜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都政办发〔2018〕14号)和《全市卫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都卫生计生函〔2018〕71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医院公共卫生职能,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着力打造功能完备、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健康宜都”为主线,不断提升医院形象,优化群众就医环境,保障公民健康,确保创卫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工作内容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5个方面以及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婴幼儿和孕产妇死亡率等指标涉及到的相关内容。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总支书记、院长王雪松同志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汪秀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锦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兴、廖威、刘艳同志为兼职创卫办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落实及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做好督促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精心组织动员阶段(2018年7月31日前)
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和任务;层层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经费落实,确保爱国卫生与创卫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责任攻坚阶段(2018年8月-2019年6月)
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深化无烟单位建设,巩固健康促进示范市创建成果。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重点疾病防控措施,规范开展儿童免疫接种,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全面提高婴幼儿、孕产妇健康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婴幼儿、孕产妇死亡率。三是加强病媒生物控制,开展病媒孳生地调查,制定分类处理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治理各类病媒孳生环境,全面开展除“四害”活动。四是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规范垃圾收集,消灭蚊蝇孳生地,为职工及病人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五是不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的技术指导,确保2019年上半年通过省爱卫办的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2月)
根据创建工作进度,严格把握各个创建环节中的工作重点,稳步推进。按照各级爱卫办及创城办在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环节中提出的整改内容,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性,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医院创卫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涉及的内容多,工作量大,任务重。各科室要根据实际,对照工作方案,将创卫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广泛宣传。创卫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城市品位,营造优美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创卫宣传,增强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性,主动当好宣传员。精心组织卫生健康知识下乡和开展义诊咨询活动,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和新媒体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引导民众摒弃不良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市民文明公约。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四)强化督查。医院创建办将开展不定期专项督查,建立督办通报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通报。对创建过程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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