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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强一新” 为育龄妇女健康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推进保护育龄妇女生育力工作,提高全市生育率水平,助力解决人口发展问题。近日,市妇幼保健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采取多种形式统筹推进保护育龄妇女生育力落地落实。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健康素养。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健康宣教阵地资源,利用孕妇学校、父母课堂、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新生儿安全为重点,对育龄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妇女保健门诊、人流室、产科、围产保健科、婚检孕检科等区域设置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自然分娩、母乳喂养等宣传展板挂图;在门诊大厅、候诊区域播放科普视频、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传播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母婴安全、科学避孕及计划妊娠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定期选派健康教育讲师团成员,前往中小学、社区、机关、企业、乡村,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家庭伦理关系、正确的婚育观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培训,增强广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年轻一代家庭的幸福感和责任感,大力倡导尊重生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育,进一步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尚,树立积极健康婚育观,共建美满幸福家庭。

强化人流关爱,护航女性健康。一是关爱女性生殖健康。以妇女保健门诊为依托,规范开展PAC优质服务项目,实行人流预约登记制,设立专用的人工流产咨询室,对服务对象及其配偶(伴侣)进行一对一咨询、面对面宣教。通过图文并茂的讲解,帮助分析意外妊娠的原因,评估人工流产对生育力的影响,告知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的损害,提高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提升安全避孕能力。对非医学需要人工流产对象提供有效医学建议,劝导其科学孕育,并转介至围产保健科,建立孕期健康档案。二是呵护女性心理健康。开设人流后心理咨询门诊,安排专人进行人流后关爱服务,认真做好育龄妇女人流后休假规定的宣传和心理健康疏导,及时告知人流后健康维护、身体调理、后期保养等注意事项,为流产后女性提供更人性化的关爱和帮助,维护育龄女性生殖健康,有效保护女性生育能力。

创新激励政策,重建孕育信心。人工流产门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于准备实施人工流产的对象,经首诊医生劝导,决定继续妊娠并成功在本院围产保健门诊建立孕期保健档案者,对成功案例予以一定的倾斜和奖励。(刘艳 刘婧铭)


发布时间:2024-01-25 10:01:47 访问次数: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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