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科室:
随着2022年元旦、春节的临近,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倡导安全、文明、廉洁过节,防止节日疫情反弹,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倡导文明过节
各党支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到目前疫情形势特别是国外疫情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把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同步抓细抓实;通过多种形式,提前发信息、打招呼、提要求,积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坚决做到尚廉拒腐、以身作则,廉洁过节;崇俭戒奢、勤俭节约,简朴过节;情趣高雅、志趣高远,文明过节。
二、严格落实各项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级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宜都市纪委关于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治“四风”提醒的相关要求。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抵制餐饮浪费,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做到 “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实施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行为;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党支部、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节假日期间职工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院纪检监察室将进一步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对接到的举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监督电话:0717-4831538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