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提高妇女儿童的保健服务水平。自4月14日起至16日,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专班人员对全市11个乡镇卫生院及部分村开展了孕产妇和0-6岁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督导检查。
此次督查采取现场查阅资料、核对电子系统数据及电话调查服务对象等方式对各乡镇卫生院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督导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建议,要求各辖区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提高。同时,并督促各辖区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疫苗接种服务工作任务较重的情况下,一如既往的保证孕产妇和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通过督导检查,对进一步提高全市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安全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陶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