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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那些事儿

    什么是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跟随孩子终身,是宝宝出生后最重要的证件之一。《出生医学证明》是记录宝宝出生时间、地点、性别、体重、姓名、身高、健康状况等出生时的情况及宝宝父母的身份信息,是证明宝宝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有哪些用途?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亲子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入托上学的年龄证明;

    6、出国、移民办证、申请绿卡。

    首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出院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告知书、委托书

    父母亲填写新生儿的姓名及领证人信息、并核对信息

    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儿保科办理(父母本人亲自办理,非新生儿母亲办理的需出示母亲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首次办证需准备哪些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要复印,两份可复印于一张纸上)

    3、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新生儿父母本人亲自办理。非特殊情况(父母有残疾或精神疾病)其他人一律不能代办!

    2、身份证需在有效时间内,过期者需要新办理身份证后方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请父母为新生儿确定好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后名字将不可更改,繁体字、生僻字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均可办理

    5、《出生医学证明》至关重要,关系到小孩读书及出国使用,请家属切记妥善保管,保持出生证明完整清洁干燥,请勿过塑、对折、涂改及撕毁,切勿遗失,终身保管。

    6、超过3个月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到助产机构所在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办理,除提供首次签发有关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接生机构办证时限告知情况说明、原始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原因说明等材料。无法提供接生机构相应资料的应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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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8 08:10:48 访问次数:5124